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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6 | 點閱數: 78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 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 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 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 點各款資格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之優秀 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 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2 | 點閱數: 79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2 | 點閱數: 54
一、依據社會局113年2月21日南市社助字第1130279124號函辦理。 二、對象:弱勢家庭因突遭急難變故導至生活堪虞者。  三、申請方式:有急難需求之個人或家庭,填復申請表(須加蓋關防)並檢具家訪照片電子檔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該會提出申請(ip168ip168@yahoo.com.tw)。  四、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或至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官方網站(https://www.buddha-charity.org)查詢。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2 | 點閱數: 72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9日新北教技字第1130297519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19日止。 三、申請對象:申請資格為設籍新北市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 學生,得申請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 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四、申請方式:線上註冊及申請: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 (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 中以...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5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2月17日南市社助字第1130265681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三、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3月10日止(以...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60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3年2月16日紅心<一百一拾三>刑字第008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含五專)之25歲以下在學子女(父母須為113年仍在監所執行者),成績達60分以上即可申請。  三、申請期間:至113年4月30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小組:新臺幣5,000元/每名。   (二)國中組:新臺幣8,000元/每名。   (三)高中職組(含專一至專三)組:新臺幣10,000元/每名。    五、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5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6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12471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年2月20日(星期二)起至113年3月20日(星期三)。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規定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四、申請方式: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12-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46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3年2月16日府教學特字第1130039539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年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四、申請方式:經就讀學校初審後,將申請清冊併同申請書及相關證件等紙本寄至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3樓)。...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57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2月16日府教特字第1130034780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年3月11日至3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後函送新竹市政府核辦。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可至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hc.edu.tw/)。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2-21 | 點閱數: 44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2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10912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至113年03月30日。 三、申請對象: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欲申請學生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gov.tw/)。 五、獎學...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