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11年10月5日南市交安字第1111294265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事項說明如下: (一)鑒於無號誌路口事故漸增,請各校加強無號誌路口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以降低事故率。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預定於11月掛牌納管,屆時將針對改裝車嚴加取締。 (三)為免民眾違規僥倖心態,警政署於9月底完成增設路口科技執法設備265處,請配合教育宣導,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