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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薛惟中 - 政令宣導 | 2023-02-02 | 點閱數: 7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9266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06511、1120006565號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2年1月13日院臺消保字第1125001342、1125001347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常見糾紛問答集,教育部業已透過「教育部賃居資訊服務網」及「Formosa 雲端租屋生活網」系統公告、訊息發送等方式傳達。

三、詳情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