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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薛惟中 - 政令宣導 | 2023-02-22 | 點閱數: 235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2月1日嘉監駕字第1120018129號函辦理。
二、經交通大學研究統計,參加機車駕駛訓練相較未參加駕訓者,可減少56%違規風險及減少35%肇事風險,並可有效延長安全騎乘時間,爰鼓勵民眾踴躍參加訓練。
三、本(112)年度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補助宣傳資訊如下:
(一)補助名額:全國共補助4萬名。
(二)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金額:每人補助1,300元。
(四)補助方式:於補助期間內參加駕訓班「普通重型機車訓練班」之訓練,完成訓練課程,並順利考取駕照者。
(五)補助對象:年滿18歲不分國籍(持居留證須6個月以上效期),且未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