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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學生研習營隊 | 2023-04-06 | 點閱數: 221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1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提供本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18歲至25歲(民國94年7月1日前出生)在學青年為主,目的為透過職場體驗,使青年從中充實工讀經驗、學習職場相關技能、培養正確職場觀念及多元體驗學習機會,讓青年在未來就業有正確方向,並培養未來入職場的就業能力。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