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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薛惟中 - 政令宣導 | 2023-04-27 | 點閱數: 66

說明:
一、依據112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辦理時間、地點:
(一)全市性教師交通安全增能研習,訂於112年8月15日假新市區大社國小辦理。
(二)開放學校申請自辦教師增能研習計10校,每校補助講師費、補充保費、研習教材費等1萬元。
三、旨揭教師研習為本市各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考評項目(第2項),請各校踴躍申請辦理及鼓勵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