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7月6日府衛疾字第1120869097號函及112年7月6日府衛疾字第1120869098號函辦理。 二、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六十一條之二條文,業奉總統112年6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3931號令修正公布。 三、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業奉總統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341號令修正公布。 四、檢附上開2案衛生福利部函文、旨揭修正案之總統令公布內容、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