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8月9日府登防字第1120879869號函辦理。
二、鑒於暑假期間學校師生返鄉探親及出遊,人員流動增加,提高疫情傳播風險,請學校暑假開學日加強校園師生防疫衛教宣導,倘有國外旅遊史者,請加強關懷提醒,應配合國內相關防疫規定,有疑似症狀時,請立即至有登革熱快篩之醫院診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避免疫情傳播擴散(合約院所查詢網址:http://bit.ly/47jSSpg)。
三、本市於112年4月1日起,查獲陽性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無改善期。
四、本府已成立稽查督導大隊,自8月7日起針對本市高風險場域加強稽查,本市各區衛生所亦將於開學1週內進行轄內學校登革熱校園環境複查,請學校配合辦理。
五、本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製作相關衛教宣導簡報掛於官網(http://bit.ly/3OEieH0),請逕行下載運用,亦可結合及運用本局製作之圖卡及孳清瑄導影片(https://youtu.be/abtS4os_obE),強化師生防疫意識。
六、目前台南市疫情嚴峻,請全校師生同仁務必留意校園孳清,做好登革熱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