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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4-01-11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199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112年12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20101715號函影本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