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3月4日南市衛疾字第1130037866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本市市民登革熱防治政策並強化登革熱防疫意識,「臺南市於113年1-3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若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時,會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但是,今(113)年4月1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讓我們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