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3年3月18日華柔字第11300000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習會實施辦法已呈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
三、「113年A級柔道裁判講習會」課程訂於113年3月29及31日假中央警察大學、3月30日假劍潭活動中心及6月3至5日假板橋體育館舉行。
四、「113年B級柔道教練講習會」課程訂於113年3月28至29、31日假中央警察大學、3月30日假劍潭活動中心舉行。
五、請轉知所屬持有該會核發之各級(C/B/A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
六、檢附實施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