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注意事項」1份。
說明:原本局108年2月22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80232224號函公布之「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推會組織運作及IEP/IGP督導實施計畫」停止適用,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