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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張立承 - 政令宣導 | 2020-03-02 | 點閱數: 406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函

主旨:為宣導國稅相關推廣政策,惠請貴單位協助安排以跑馬燈、電子螢幕或網站等多元行銷管道宣導說明一所列稅務訊息6則,協助推廣稅政之誼,謹致謝忱,請查照。
說明:
一、刊登資料如下:
(一)108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及不提供「全部扣除額資料」或「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申請,自109年2月15日至3月16日止,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線上申請。
(二)健保特約藥局於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受政府委託依規定價格代售徵用口罩,販售收入全數繳庫,免課營業稅,免開統一發票。
(三)10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於申報截止後欲辦理更正者,請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四)108年度起,增訂身心失能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12萬元,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租稅負擔。
(五)108年度起,薪資所得計算採定額減除或特定費用減除二擇一方式,合理化薪資所得稅負。
(六)購買能源效率1、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2千元。

二、宣導期間:一、(一)請刊登至3月16日,其餘請自即日起至下次刊載日止。
三、為完整呈現稅務宣導成效,請將宣導照片傳送至電子信箱:ND09726@ntbs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