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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5-12 | 點閱數: 413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通報                        110年5月12日

一、 依據110年5月11日本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2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校園防疫措施(業務單位:學輔科)

即日起實施師生入校全時間佩戴口罩,並自5月13日星期四起實施入校體溫量測,直到疫情舒緩為止。

三、 校園開放/場地借用(業務單位:秘書室)

(一)校園自5月12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二)校園室內場地一次性借用,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之活動、其他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

      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外, 自5月12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停止借用。

(三)已申請借用之場地,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或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辦理。

(四)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仍請依據109年2月18南市教秘字第1090237821號函文規定辦理。

四、 校園活動辦理原則(業務單位:秘書室、課發科)

(一)大型活動若無法取消或延期,應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提防疫計畫送衛生單位核准後辦理。

(二)規劃跨校參訪或有不特定人員參與之活動,須評估舉辦之必要性及風險性以決定辦理、取消或延期,並依規定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三)畢業旅行、跨縣市戶外教學及參訪,一律停辦。

(四)搭乘學生交通車應落實實聯(名)制、量體溫、戴口罩。

(五)防疫期間請學校落實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生病不上學,避免到人潮擁擠地點,並遵照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五、 國中會考防疫事項(業務單位:課發科)

            針對學生應考應注意的防疫事項,請各校加強宣導。

六、 有關畢業典禮防疫事項(業務單位:課發科)

(一)疫情趨緩前,請學校遵照下列原則,邀集家長代表及校內人員討論後決定畢業典禮辦理方式。

(二)事前評估6項指標:

  1. 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
  2. 活動空間通風換氣情況
  3. 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
  4. 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
  5. 活動持續時間
  6. 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

(三)倘決定辦理,典禮程序應以簡約為原則,落實手部消毒、實聯(名)制、佩戴口罩之外,以不邀請家長、外賓為原 則,並視需求提供直播。

七、 體育競賽活動因應(業務單位:體育處)

(一)各項體育競賽活動,若無法控管人數,原則採閉門賽以減少人潮。

(二)水域安全記者會(原訂6/7)及全中運表揚大會(原訂6/8),延期辦理。

(三)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5/14~5/18),借用東光國小(角 力)、復興國中(韻律體操、中山國中(競技體操)場 館,採分流進出,學校不要在比賽

      地點安排教學活動,並提醒師生勿跨越進入比賽地點,賽後進行消毒。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入校前即確認學生健康狀況,入校量測體溫,老師隨時關注學生健康狀況。

(二)學校午餐食材製備應遵照標準作業流程。

(三)實聯制名冊應至少保留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