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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5-31 | 點閱數: 205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5月25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90681C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宣導及勸導夜市業者應落實停止營業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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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95049400U0000000_0676318A00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