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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7-16 | 點閱數: 236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7月9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119563C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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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95049400U0000000_0845849A00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