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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2-07-29 | 點閱數: 86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7月26日府衛疾字第1110949878號函辦理。
二、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7月2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407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