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2-09-07 | 點閱數: 98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9月2日南市衛疾字第1110156922號函辦理。
二、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30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442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