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9月8日府環綜字第1111140845號函辦理。 二、為使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能妥為規劃活動(如路跑、單車比賽、宗教遶境進香、遊行等活動)及活動周邊之環境清理維護,提升大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環保署於106年12月6日環署毒字第1060097696號函修訂本指引,本次修訂為配合提升環境管理及低碳推廣,以利活動主辦單位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