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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5 | 點閱數: 220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張家齊 電話: 06-2991111#7893 電子信箱: jhang7893@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歡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府二官字第 104052412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524123A00_ATTCH1.docx) 主旨:函頒「臺南市政府第二官方語言行動計畫」乙份,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一)、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二)、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2 | 點閱數: 246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吳穎哲 電話: 06-2991111#7817 傳真: 06-2995877 電子信箱: yingmv@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04046341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五(0463416A00_ATTCH6.pdf 、 0463416A00_ATTCH2.doc 、 0463416A00_ATTCH3.doc) 主旨: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2 | 點閱數: 212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邱松煜 電話: 06-2991111#8638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joe718@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04056958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考試院為了解公務人員對公部門較常被提出之人事行政管理議題的看法,預訂於本( 104 )年 6 月中旬至 7 月上旬上班時間,以隨機抽樣方式電話訪問本府暨所屬同仁,調查結果將作為政策改進之參據,請查照...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0 | 點閱數: 248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沈珮綺 電話: 06-3901204 電子信箱: shen912@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056163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561637A00_ATTCH1.doc 、 0561637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 10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40067271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檢送發布令影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0 | 點閱數: 208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吳怡瑾 電話: 06-2991111#8645 傳真: 06-2982507 電子信箱: ichin@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9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4046343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463434A00_ATTCH1.pdf 、 0463434A00_ATTCH3.pdf 、 0463434A00_ATTCH2.pdf)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09 | 點閱數: 209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郭憲銘 電話: 2991111#8968 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055638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0556387A00_ATTCH1.pdf) 主旨:教育部釋示有關發生於 95 年底至 99 年間之教育人員因公涉訟案件,嗣於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下稱本辦法)發布後,始申請因公涉訟輔助之案件,得否適用...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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