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2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91304029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
(一)流感疫苗接種優先施打3歲以下幼兒及65歲以上長者,社區設站施打65歲以上長者照常進行。
(二)施打流感疫苗後仍可能得到流感,還是需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