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林佳盈
-
教務
|
2020-02-10
|
點閱數:
24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56497 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應依實施注意事項檢附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各 1 式 2 份,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 20 頁。另檢附「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專業職責表」及經費編列原則,作為學校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原則
之參考(如附件)。
三、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並請於 109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前送紙本一式 3 份及電子檔光碟至承辦學校東區大同國小教務處彙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