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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松美 - 輔導室 | 2021-03-16 | 點閱數: 410

1.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2.可參加舉薦人員包含: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各國中、國小與幼兒園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普通班教師(任課班級中有特殊教育學生)、特教助理人員、專業團隊人員及學校主管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

3.本校人員有意報名者,請洽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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