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2.可參加舉薦人員包含: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各國中、國小與幼兒園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普通班教師(任課班級中有特殊教育學生)、特教助理人員、專業團隊人員及學校主管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
3.本校人員有意報名者,請洽資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