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公告 185859 轉知各機關行文及網站公告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之後 4 碼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年 9 月 15 日臺教資(四)字第 1100125917 號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103 年 12 月 31 日發資字第 1031501471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近期發生單位網站公告資訊含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遮蔽造成個人資料外洩事件,請各機關行文及網站公告,如有涉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 4碼,如另有特殊用途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