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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君名 - 學務處 | 2022-02-25 | 點閱數: 274
一、請貴校(園)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局 110 年 12 月 21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553230 號函諒達)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持續加強落實校園各項防疫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二、請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並儘速就醫,就醫後請家長回報學校診斷結果。
2、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3、在校期間除用餐、飲水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餐飲防疫措施:
1、用餐不限隔板或 1.5 公尺間距。
2、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三)門禁管制措施:來賓、家長及訪客非必要不入校,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入校時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及全程佩戴口罩,並設置接待/洽公專區,避免進入教學區。
(四)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
4、請務必確實控管物資,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隨時掌握增補(口罩建議師生每人緊急備用至少 1 片,酒精及漂白水建議至少 2 週存量)。
(五)定期檢核:請依「110 學年度高國中小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如附件)定期檢視各項防疫工作。
三、請持續鼓勵尚未完成 2 劑接種之教職員工,儘速配合完成疫苗施打;並持續鼓勵已完成基礎劑接種且間隔滿 12 週(84 天)之教職員工,可接種追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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