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立法院《國會季刊》徵稿辦法,請各校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6388 號函辦理。
二、《國會季刊》徵稿資訊,如下:
(一)稿件題目方向:
舉凡國會制度、立法政策、憲政體制、行政管理、國際關係、財經發展、社會民生等範疇,與臺灣現況相關、具有施政及未來修法參考價值,或與外國差異之比較,兼與各界探討實務和學術意見之交流,能增益立法委員問政、提升國人法政理念之議題。
(二)徵稿時間:
該刊全年徵稿。
依來稿先後採雙向匿名方式隨時送審,經初、複審程序後,遵照審查意見決定刊登與否。
(三)稿件撰寫注意事項:
文幅以 1 至 3 萬字為度。
請依學術論文規格撰寫,凡引用他人著作,應依著作權法規定明示出處,並加註釋及附列參考文獻。
若為翻譯稿件需經原著者同意,並請註明出處及附寄原文。
文稿內容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責任自負。
(四)稿件範例:
各期內容及撰稿體例規範請參「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 ://
http://www.ly.gov.tw ),點選「關於立法院」-「業務服務」-「出版品」-「秘書處出版品」-「國會季刊」。
(五)收件方式:
紙本郵遞:
請寄: 100220 臺北市中山南路一號,《國會季刊》收。
電子郵寄:
逕投電子信箱: lyqtl@ly.gov.tw 。
(六)聯絡電話:( 02 ) 2358-5151 。
(七)其他資訊,詳如附件。
三、聯絡人:陳力勤承辦人,電話:(02)7736-7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