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市學校參賽意願調查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1 年 6 月 29 日藝演字第 111000193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該館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請參賽學校逕行下載。 三、有意願參賽之學校,請於 111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前填妥參賽意願調查表函報本局,俾利安排相關參賽事宜;逾時未函報參賽意願調查表者,視同無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