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12770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最新政策及教育部 111 年 9 月 12 日起校園防疫新制滾動式修訂,請依旨揭範本修訂持續營運計畫留存學校備查,並依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措施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