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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冠伶 - 輔導室 | 2022-11-03 | 點閱數: 247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10 月 31 日移署移字第 1110121443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
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
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
爭力。

三、本( 111 )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期間:自 112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至 112 年 3 月 20 日
(星期一)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
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 112 年 3 月 27 日
(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
不受理。(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2 年 5 月底。
(三)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四)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
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
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2,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
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
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至內政部移民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
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
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檢附本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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