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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青 - 教務處 | 2023-02-16 | 點閱數: 375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第 54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徵集計畫辦理。

二、組別:幼兒園組、國小組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 )及國中組。

三、參加作品:
(一) 類別: 不分類( 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
(二) 規格:
    1.個別創作 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 為原則(含水墨畫 ),一律不得裱裝。
    2. 集體創作 全開紙 為 原則 (約 109 公分× 787 公分 ),作者 三 四 人為限 ,需同校同年級學生。
(三) 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 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 、社會議題 等自行命題 )。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 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 等自行命題) 。
(四) 參加數量:
1.國小組: 60 班以下學校 各主題 作品以 10 件為限、 61 班以上 各主題 作品 可增加至 15 件。
2.國中組: 30 班以下學校 各主題 作品以 10 件為限、 3 1 班以上 各主題 作品 可增加至 15 件。
3.幼 兒 園組:每校 各主題 作品以 5 件為限。

四、校內初選時間:請有意參選之同學於 3/15 (三)中午 12 : 00 前將作品送至教務處登記

 

五、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如 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 及未經學校簽章送件者 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 每一學童最多參加 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 一件( 依主題內容擇一) 。 未獲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不予評審。
(三) 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
(五) 臺南市複選入選名單於 11 2 年 4 月 7 日前公告於 麻豆 國小網站首頁。
(https:// mdes .tn.edu. tw),入選學生獎狀與指導老師獎狀採郵寄方式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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