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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君名 - 學務處 | 2023-03-09 | 點閱數: 130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37日府登防字第1120250630號函辦理。

二、預防登革熱,請各單位落實定期「巡、倒、清、刷」,自11241日起,本市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依規定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者,將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三、請協助張貼學校公布欄並加強宣導。

四、檢附旨揭公告1(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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