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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美玲 - 學務處 | 2023-08-11 | 點閱數: 93
轉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件活動簡章」1 份,歡迎各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8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98808 號函辦理。 二、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教育部國教署規劃辦理本攝影展,藉由 作品徵件活動,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期藉 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三、旨揭徵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摘述資訊如下: (一)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 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組隊報名。 (二)徵件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23 時 59 分截止。 (三)徵件類型: 1、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 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域,三種類別。 2、短片組:以三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形 象推廣,三種類別。 (四)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 (五)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1、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8 日 23 時 59 分,至教育部 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 2、初審評選後,本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 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3、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 113 年 2 月 19 日至 113 年 2 月 29 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 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 業。 (六)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 3 名、優等 5 名、佳作 5 名,及獎勵內容如下: 1、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 2、優等: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 5,000 元。 3、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一)電話:( 02 ) 2462-2192 分機 1289 (二)電子郵件: peggiekao@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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