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美玲 - 學務處 | 2024-01-22 | 點閱數: 131
檢送本市 113 年「健康上網微影片創作比賽」實施計畫,請鼓勵所屬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年度網路成癮防制中心會議決議辦理。 二、參賽規定: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二)徵選主題:以「健康上網」為主軸,製作「健康上網」主題影片,宣導對象為學生,可加強推廣網路成癮防治,使學生了解內涵,進而宣導健康上網,達到網路成癮防治效果。 (三)參選組別:參賽組別:共 2 組,國中 18 班以上及國小 24 班以上學校至少送一件作品參賽。 1.國中組:於報名參賽時具有國中 1-3 年級學生身分。 2.國小高年級組:於報名參賽時具有國小 5-6 年級學生身分。 三、報名資訊: (一)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年 3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 (二) 報名方式: 1.紙本報名表:請學校行政窗口彙整後,將核章版紙本報名表(如附件)填妥核章後,將正本寄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顏怡玄科員收」, word 電子檔請寄至 yenihsuan@tn.edu.tw 2.每人/每團限參加 1 件作品,每件作品參賽者以 1-6 人為限,不允許跨校共同創作報名(學生參賽者皆須為學生),請每位參賽學生及監護人簽屬「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2 ),並將完成簽名之正本「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連同紙本報名表寄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704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7 樓)。 3.影片需自行上傳至 Youtube(設定非公開),標題註明[健康上網微影片徵選_片名],並於報名表填寫雲端下載連結及 Youtube 連結網址。 4.報名者/團隊須提供真實姓名,並保證所有填寫資料真實且正確、無造假、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5.報名者/團隊繳交之資料恕不歸還,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缺件、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五)餘比賽相關規定請詳旨揭計畫。 四、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1 份。 五、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詢本案承辦學校和順國中輔導室主任(電話: 06-3551440 分機 131)。
:::

課程計畫

課程計畫

大港FB粉絲專頁

大港FB粉絲專頁

大港附幼

大港國小附設幼兒園

大港附幼FB粉絲專頁

大港FB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