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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青 - 教務處 | 2024-10-29 | 點閱數: 10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評選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參加對象如下:

(一)本市 113 年度教學卓越發展計畫拔尖亮點組學校計 17 校,均須參加。

(二)本市其餘國中小自由報名參加。

三、初選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發表日期(發表順序及時間另案公告):國中組及國小組為 113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

(二)地點:本市仁和國小。

(三)發表時間:每校 17 分鐘,含口頭發表 15 分鐘、轉場 2 分鐘。

(四)每一教學團隊至少推派 2 人以上到發表會現場參加方案發表(含電腦操作人員),但最多不能超過 5 人進入會場,非報名資料內之團隊成員不得進入發表會現場。

四、資料繳交:請參選學校於 113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繳交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1 份)至仁和國小教務處(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 22 鄰保仁路 68 號)。

五、獲選特優學校將代表本市參加 114 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並參加本市輔導培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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