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13 年 11 月 26 日屏大職推字第 1131500502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生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具幼兒園師資類科為優先)者。 三、檢附該校招生簡章及海報(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