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潘冠伶 - 教務處 | 2021-08-03 | 點閱數: 307

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0 年 10 月 22 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

課程計畫

課程計畫

大港FB粉絲專頁

大港FB粉絲專頁

大港附幼

大港國小附設幼兒園

大港附幼FB粉絲專頁

大港FB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