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民政局 110 年 8 月 31 日南市民秘字第 1101040061 號
函辦理。
二、本市市民卡一般卡新增 2 類別,分別為兒童優待卡、青少年
優待卡,其申辦資格、方式及費用如下:
(一)申辦資格:
1、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之市民
(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 12 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
後轉為一般卡)。
2、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 12 歲以上未滿 19 歲之市
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 19 歲前一天止,效期屆
滿後轉為一般卡)。
(二)申辦方式:
1、開辦日期: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
2、臨櫃申辦:符合資格民眾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或
戶籍謄本及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至本市各區公所
臨櫃申辦。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卡或由法
定代理人攜帶未成年申辦人之印章及戶口名簿或戶籍
謄本代辦。
3、線上申辦:市民可至臺南市市民卡官網
(https://tncard.tainan.gov.tw/web-card_fill/)申
請線上辦卡。
(三)申辦費用:一般卡-兒童優待卡及青少年優待辦卡費用同
於一般卡,皆為新臺幣 100 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