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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329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8月18日部退二字第1054133268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5年8月8日修正發布。修正條文並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419
一、復貴校105年8月16日將軍小人字第1050913673號函。 二、查「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13條,其給假比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合先敘明。 三、復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略以:「...(第4款)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或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同辦法第5條規定:「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及請假方式,準用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400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16日總處給字第1050050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展期期間因未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不得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二)選擇支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按其支領減額月退休金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選擇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先按兼領月退休金比率計算,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328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8月15日部銓三字第10541287572號函辦理。 二、旨揭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部分擬予獎懲用語及代碼,業經銓敘部於民國105年8月15日以部銓三字第1054128757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三、另查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2項、第6項規定略以,各機關考績委員會置委員5人至23人,其中委員每滿4人應有2人由本機關受考人票選產生之。茲為期考績委員會委員人數對應之票選委員人數正確,請依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人數下限一覽表辦理,以避免計算票選委員人數時發生錯誤。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418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06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次修正重點係配合105年8月3日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1修正早產週數之定義,將早產定義為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二十週以上但未滿三十七週。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9-06 | 點閱數: 415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88470號辦理。 二、旨揭職務加給表溯自104年12月27日生效,另有關擔任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請假代理期間之扣發方式,將俟行政院核復後另案轉知。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23 | 點閱數: 456
一、研習地點:歸仁國中格致樓一樓視聽教室B。 二、研習對象:歸仁國中及新豐區國中小學教師同仁。 三、研習報名:欲參加本研習者請於105年8月25日前至教育局學習護照編號(189451)報名,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442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8月10日府教特字第1050127313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自106學年度起,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新竹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5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始可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三、請貴校轉知欲參加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39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105年8月5日給字第10500499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其年終慰問金之發給,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以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按月支(兼)領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年終慰問金。至開始領取月退休金後,如其「實際按月支(兼)領退休金」符合發給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則開始領取月退休金當年之年終慰問金,依其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之月數比例計算發給。 (二)選擇支(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以其「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之數額(亦即依減額比率減發後之月退休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413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4日總處給字第105004976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行政院鑑於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之退離給與,未有特別法規範下,其與各類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之機關(構)人員權益應為衡平考量,業以105年7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48258號函規定,有關再任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重行退離給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府105年7月28日府人給字第1050767951號函諒達。 三、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4年1月17日局給字第0930038424號書函、95年7月17日局給字第0950018235號書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428
一、依行政院105年7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4825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旨揭人員再任職務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行政院93年8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0930063751號函規定辦理(按再任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者重行離退之給與,以不超過各該離退給與規定最高年資採計上限為限);再任職務為純勞工者,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於不同事業單位符合退休條件時,其退休金給與標準最高總數45個基數上限,應分別計算之)。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397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暨「精神疾病及心理健康促進之社區照護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全體市民。 三、辦理日期、場次及地點,請參閱附表1。 四、請有意願參加者於各場活動辦理前填妥報名表(如附表2),並回傳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或電洽詢問及報名(東興辦公室06-6357716轉173葉小姐、林森辦公室06-2679751轉171劉先生),俾利名單彙整;另,請轉知有報名者準時參加。 五、本課程每場次可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登錄時數2小時。 六、第四季活動預計9月份開放報名。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室 | 2016-08-19 | 點閱數: 33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7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50047368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請假期間遇天然災害發生而停止上班,原請假期間本應改以停止上班登記,並保留公務人員後續依規定再行實施之權益,是女性公務人員於請娩假或流產假期間如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得自停止上班之時起,以半日為單位予以扣除(未滿半日以半日計),並向後遞延娩假或流產假期間。 三、至聘僱人員部分,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5條規定,其請假方式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準此,聘僱人員請娩假或流產假期間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得以半日為計算單位扣除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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