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推行之交通安全四大核心概念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佩戴鮮明顏色帽子(如小黃帽)、或相關書包、提袋加貼鮮艷或反光條、 LED 燈等)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行人穿越道上快步走、穿越道上不滑手機、不聊天)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車道寬(約 3 公尺)讓行人優先通行。)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規劃良好通學步行環境(行穿線、通學巷或標線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