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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25 | 點閱數: 176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規定,無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 6,000元以上12,0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者,違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須同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請記得尊重他人生命,保護自己安全,切勿無照駕駛,以免害人又害己!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22 | 點閱數: 148
營造友善校園 1.反校園霸凌-友善包容,真心對待同學 2.珍惜愛生命-正面微笑,擁抱美好人生 3.不沉迷網路-拒絕網癮,善用資訊科技 4.性別多元尊重-多元接納,合宜互動,不隨意碰觸,不訕笑 5.重視自我保護-提高危險覺察,不落單,不夜歸 守護身心健康 1.勤洗手,戴口罩 2.防疫不忘節水 3.要禮讓,不奔跑 4.健康動吃動,拒菸反毒害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17 | 點閱數: 219
說明: 一、依據學生自治幹部訓練實施作法辦理。 二、訓練時間:國中部110年2月22日第二節、高中部110年2月24日第四節。 三、訓練時間與地點如附件 四、請班上各幹部先至活動中心集合,再由服務人員統一帶至各訓練場地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08 | 點閱數: 485
因應疫情,教育部延後開學政策,故作調整,請全校老師以此版本為主 一、本學期輪值自110年2月22日-110年7月2日止。 二、執勤時間:(上學→07:10 ~ 07:30)、(放學→17:00 ~17:20),請準時執勤。(如當日無第八節或放學時間非五點時,請依放學時間值勤) 三、導護背心會由專責學生在您執勤前放置於您的辦公桌,並請依規定穿著,導護人員於當日執勤時段請協助導護學生交通安全及突發事件處理。 四、個人請假期間(含休、事、病、公差假七日內),如適逢輪值導護工作,請自行覓妥代理人並預先向學務處登錄調整日期,以利發放導護背心。 五、執勤當日如因不可抗拒之特殊...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02 | 點閱數: 348
校園時事要聞: 網購清潔劑升級高級會員? 業務員誤入升級版詐騙陷阱遭坑殺 臺北市1名40歲的王姓業務員接到一通手機來電,自稱是某購物平臺的電商客服人員,因為作業疏失,誤將王先生的帳號加入了「超級會員」,因為加入超級會員需要額外付費,所以致電王先生確認是否同意加入。王先生向對方表示自己並不需要超級會員資格,客服人員就跟王先生說取消會員資格需要透過銀行,並詢問王先生平常使用的銀行是哪一家,會再請銀行客服人員協助王先生取消升級。    傳統「解除分期付款」詐騙手法,詐騙集團係告知曾網購民眾該筆交易誤設為12期分期,假意請民眾透過自動提款機(ATM)輸入「代碼」、「密...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25 | 點閱數: 17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7546A號函辦理及本局110年1月12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104177號函諒達。 二、隨文檢附印尼語及越南語版本宣導資料供轄屬學校學生及學生家長參閱,電子檔案可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校園安全科網頁下載(http://203.68.64.40/board/view.asp?ID=1909)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19 | 點閱數: 3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5308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72127號函頒之「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以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點規定略以:「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14 | 點閱數: 440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新冠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一)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國際疫情日益嚴峻,鼓勵以電話、視訊拜年,或線上聚會等方式聯繫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倘仍需出入公共場所,應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安全社交距離,並請勤洗手、注意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二)大型活動當天仍處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以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人員,均不得參加活...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11 | 點閱數: 174
為維護學生活動安全,請向師生加強宣導下列安全預防事項: 一、參與室內活動時,應熟悉逃生路線、逃生設備、熟習相關消防器材並確保室內通風順暢。 二、從事各類戶外活動時,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及考量自身體能狀況,遇有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 三、參加泳池或其他水域活動時,應慎選場地並遵守各場域規定及救生員指示,下水前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及暖身,切勿進行各項容易造成他人受傷之危險動作,一旦遇有危險情事,應立即呼救等待救援。 四、「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各項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
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05 | 點閱數: 209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事件通報表(交通意外事件)辦理。 二、據上開通報資訊表,近期發生國中學生因無照駕駛機車而與汽車相撞或自撞致嚴重意外者。請加強相關教育宣導並於文到後1週內提出相關防制作為。 三、請貴校積極教育宣導學生勿有上開違規行為,並教育學生務必於法定年齡及具備相關完整騎乘技能暨取得機車駕照後,始能騎乘上路並遵守交通規則規範等,以確保行的安全。 四、相關宣導教材可至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教材與文宣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