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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14 | 點閱數: 293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作廠商華藝數位股份有 限公司( iread 灰熊愛讀書網路書店)舉辦 106 年 3 至 4 月專 屬活動「開學文化‧沐風文化」,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利 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06 )年 3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 060038823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參閱活動海報(如附件)或活 動網頁( https://goo.gl/wf4Dpa )。 正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14 | 點閱數: 292
主旨:奉派於週一至週五出差執行公務,於該段期間前後以假日 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或出(回)國路程中 以假日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者,尚非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13 日函釋所稱假日奉派出差實 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無法適 用該函釋就假日行程核予補休,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9 252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本府前以 105 年 12 月 19 日府人考字第 1051287369 號函轉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13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61995 號 函釋諒...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14 | 點閱數: 261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之 106 年至 108 年「闔家安康」─ 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 9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39 754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保險自本( 106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08 年 3 月 31 日 24 時 止,由中國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 2 年 (期滿重新辦理公開徵選)。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 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personnel.tain an.gov.tw/)、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 ht...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14 | 點閱數: 325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旨揭規定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項下下載。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9 | 點閱數: 290
主旨: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 施行細則第 12 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 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同細則第 10 條相關規 定認定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6 年 2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0641978311 號令副 本辦理。 二、本案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該部 106 年 2 月 24 日部法二 字第 10641978311 號令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9 | 點閱數: 369
主旨: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是否超過法 定基本工資之計算與認定標準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 105 年 5 月 13 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規定: 「(第 1 項)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 四、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 以下簡稱薪酬)之機關(構)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 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第 2 項)本條中華民國 10 5 年 4 月 22 日修正施行前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已再任前 項第 4 款及第 5 款職務且每月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而無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者,於...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9 | 點閱數: 826
主旨:所詢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本部中 北區能源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及學校得 否准其公假出席計畫相關教師工作坊、能源科技教育推廣 活動及工作會議等活動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 105 年 12 月 1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50137892 號函。 二、有關公立學校專任教師之兼職規定,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34 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 在外兼課或兼職。」及本部 104 年 6 月 1 日臺教人(二)字第 1 040069402B 號令核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4 條所定「兼職 」,係指教育人員從事本職以外之工作,本部並訂有公立 各級學校專任...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9 | 點閱數: 821
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詢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 師得否應邀擔任出版社編寫委員等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 106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60002417 號函。 二、公立學校教師視其是否兼任行政職務,所適用兼職法令及 解釋權責機關不同。公立學校兼任編制內行政職務專任教 師,其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依司法院釋字第 308 號解釋 ,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未兼任編制內行政 職務專任教師之兼職,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 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及相關函釋據以規範,合先敘明。 三、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得...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6 | 點閱數: 503
主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有關逾期申報裁罰之規定,惠請本局 暨所屬機關學校具財產申報義務身分人員詳閱說明段二、 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105 年 12 月 28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513 44623 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公職人員逾期申報致遭裁罰,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系統(下稱申報系統)新增「電子郵件逾期提醒」功 能,申報系統將於申報截止日「前 7 天、 3 天、當天及逾期 1 天」發送提醒信件至申報人電子郵件信箱,申報系統郵 件發送地址為「system@moj.gov.tw」,請勿判別為垃圾郵 件。提醒信件係通知性質若申報人已如期完成申報作業, 無庸再行來電本室詢...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6 | 點閱數: 398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兼任行政主管職務教師,其職前曾任 86 年 3 月 21 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施行後進用之助教年資,同 意採計為休假年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查大學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大學為教學及研究工作, 得置助教協助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 :「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得聘任助教協助教學及研 究工作。」。 二、次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8 條規定:「(第 1 項)公立中小學教 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 核給......(第 4 項)私立學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 行政職務教師之休假,由各校自行定之。」。 三、基於本部歷年同意兼任行政職務...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3 | 點閱數: 292
主旨:函轉教育部「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 支給基準」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04620C 號 函辦理。 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 代課實施要點」及「臺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 教保服務工作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將配合修正。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2 | 點閱數: 35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劃整合現行各數位學習平台,特舉 辦該平臺命名活動,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 80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分為命名徵件、初選、票選及決選四階段,欲參 加命名徵件活動者,請填寫「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臺命 名徵件資料表」,由各機關學校(單位)彙整後,於 10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傳送至承辦人 信箱(grace41@mail.tainan.gov.tw ),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送「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臺命名活動實施計畫」及「 公部門數位學習整合平臺...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2 | 點閱數: 430
主旨:有關初任教師於聘任前登記結婚,聘任後婚假核予、天數 計算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之請假,依下列 規定:......三、因結婚者,給婚假 14 日,應自結婚登記 之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者 ,得於 1 年內請畢。......」。次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 員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答客問」略以:「受訓 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得請婚假,如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結 婚(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期間),而在請假規 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定之給假期限內到職者,得依請假 規則所定假期扣除自結婚事實發生之日起...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2 | 點閱數: 438
主旨:有關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年資採計提敘相 關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函轉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7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50174135 號函 。 二、有關公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試用期間之年資得否 採計提敘薪級,及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待遇條例)第 9 條規定所稱按年採計提敘,是否按辦理考績(成)年度 予以採計提敘等疑義,依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 3 條 及第 4 條規定,教師職前曾任銓敘或登記有案之公務人員 等級相當之年資,需符合年終考績列乙等或 70 分以上,繳 有證明文件,始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是以,公務人員於 考績年度內試用期滿並依規定辦理年終考績...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3-02 | 點閱數: 263
旨: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3 月修訂版)」,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8638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 Q&A 另上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及本府人事處網頁旅行隨 e 通其他資訊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