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列等:約用五等 280 薪點(34,916 元)
須具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機構,並經駐外單位驗證)。二、具有小客車以上駕照,並能駕駛小貨車者為佳。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 word 、 excel 、 powerpoint 等)。四、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臺南市行動英語村工作者,且具學校行政經驗者為優。五、具多益 550 分以上(或英語檢定證書 CEF B1 等級以上)者,且使用英語與外籍人士交談流暢。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協助外籍教師並管理英語相關業務之推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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