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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8 | 點閱數: 313
轉知教育局 102 年 6 月 5 日公告編號 36851 ,標題:檢送臺南市 102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乙份,請查照轉知。   一、本市 102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訂於 102 年 6 月 7 日(五)至 102 年 6 月 11 日(二)辦理線上報名(臺南市 102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網 http://120.115.2.67/trexamps/Default.aspx ), 102 年 7 月 4 日(四)辦理初試(筆試)、 102 年 7 月 11 日(四)辦理複試。 二、本簡章可至臺南市 102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網 http://120.115.2.67/trexamps/Default.aspx 下載。   ...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354
轉知教育局 102 年 5 月 30 日公告編號 36723 ,標題: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組織規程修正案自 102 年 6 月 1 日生效,各科室業務職掌異動相關事宜。   一、市府教育局組織規程修正案於 102 年 5 月 30 日發布, 102 年 6 月 1 日生效,本次組織修編係因應教育部組織改造、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之推動,依據功能性質及專業考量,整併市府教育局內部一級單位,並將學校體育業務移撥臺南市體育處。 二、修編後市府教育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課程發展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般教育、課程教學研究及校務行政(含校長、主任甄試遴選、教師介聘甄選)等事項。 (二)學輔校安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350
重申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忠心努力,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單位主管嚴加考核,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355
行政院訂頒「中華民國 103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明( 103 )年放假之紀念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1 月 1 日)、和平紀念日( 2 月 28 日)及國慶日( 10 月 10 日);放假之節日計有:農曆除夕( 1 月 30 日)、春節初一至初三( 1 月 31 日至 2 月 2 日)、兒童節( 4 月 4 日)、民族掃墓節( 4 月 5 日)、端午節( 6 月 2 日)、中秋節( 9 月 8 日),均於節日當天放假 1 日。 二、另明年民族掃墓節適逢星期六,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 3 條第 2 項規定,不予補假;農曆初二( 2 月 1 日)及農曆初三( 2 月 2 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於 2 月 3 日(星期一)、 2 月 4 日(星期二)各補假 1 日...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281
轉知經遴派參加各項研習班期人員,除因公務需要或突發事故無法到訓應依程序改派其他人員參訓外,均應親自準時到訓,嚴禁冒名頂替,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360
轉知聯邦商業銀行為提升國民旅遊卡附加服務,特於微風台北車站 2 樓西穿堂提供聯邦國旅卡卡友尊榮「i Lounge」休憩空間服務,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675
轉知教育局 102 年 5 月 28 日公告編號 36581 ,標題:轉知臺南市 102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初試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者恕不予受理。 (二)網路報名開放時間: 102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 9 時起至 102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 16 時止,於臺南市教師暨教保員甄選網 http://qualify.tn.edu.tw/「幼兒園教保員」專區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三、初試(筆試)日期、地點及考試科目: (一)日期: 102 年 6 月 29 日(星期六)...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1177
轉知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敘獎補充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並自 102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詳如附件請參閱。   為使各機關公平公正辦理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並激勵士氣,並釐定國際團體參與全市性活動敘獎標準及國際性活動認定標準,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敘獎補充規定」,茲就修正規定要旨說明如下: 一、增列邀請國際團體參與全市性活動者,得按實際活動時間核予敘獎人數比例之規定。(第 3 點第 1 項及附表 5 ) 二、將國際性活動界定為具公信力國際組織評選或指定委辦之活動,其期間達 5 日以上者並修訂為最高得敘至一次記一大功。...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04 | 點閱數: 273
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第二點、第四點規定略以,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參加文康活動不得以公假登記,並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並自 102 年 5 月 20 日生效,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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