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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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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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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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主旨:
函轉教育部因應近期發生隨機殺童案等社會治安事件,加強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作為,落實「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38809 號函轉教育部 105 年 3 月 29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50043897A 號函辦理。
二、請定期完成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調查,並落實每學年執行人為災害演練 1 次;並依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及教育部國教署「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督(指)導轄屬(管)學校執行各項校園安全工作,完善校園安全整體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