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第 2 項:「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依前項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並公告周知。」。
二、檢附本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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