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月份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104年度 11月 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20 件死亡 20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 16-18時、 18-20 時各發生 3 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 10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 10件最多。(未戴安帽編號 7 、 18 、 20)。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16 件最多,直路(型態)發生 9 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人與車類型發生 3件、自撞類型發生 6 件、車與車類型發生 11 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30-39歲、 50-59 各死亡 4 人最多(65 歲 5 人)。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 6人(大學(研究)生 3 人死亡 1 人受傷及高中生 1 人死亡 1 人受傷)。(編號 1 、 5 、 13 、 24)。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1.統計本(11)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 6件,造成 6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30%。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許多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不佳、視線不良,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本局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2.本月共發生 2件自行車 A1類交通事故,請於辦理各項活動時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