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3 月份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5 年度 3 月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9 件死亡 20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 10-12 時發生 3 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 6 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自小客車、機車各發生 6 件最多。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13 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 11 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車與車類型發生 8 件、自撞類型發生 8 件、人與車類型發生 3 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40-49 歲死亡 5 人最多(65 歲以上 4 人)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 3 人(造成南台科技大學生 1 人死亡,南台科技大學 1 人受傷)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1. A1 類事故第一當事者 0 人有飲酒情形。
2. A1 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 6 人飲酒超過標準(呼氣值 0.15mg/L)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統計本(3)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 8 件,造成 8 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42%。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許多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不佳、視線不良,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本局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