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訂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至7月11日(星期四)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請學校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期限內至本市特教資訊網完成網路報名作業,餘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餘之名額,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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