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11 年 10 月 5 日南市交安字第 1111294265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事項說明如下: (一)鑒於無號誌路口事故漸增,請各校加強無號誌路口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以降低事故率。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預定於 11 月掛牌納管,屆時將針對改裝車嚴加取締。 (三)為免民眾違規僥倖心態,警政署於 9 月底完成增設路口科技執法設備 265 處,請配合教育宣導,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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