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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口腔健康促進衛教素材電子檔,請貴校善加推廣及運用,並請將口腔保健議題融入課程教學與衛教宣導,落實學生口腔衛生知能及行為之養成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2 年 9 月 11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12015980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市民口腔健康之認知,本府衛生局製作旨揭衛教推廣素材,請貴校透過學校網站、社群網路等多元方式協助推廣,並善加運用於課程教學及衛教宣導,以落實口腔照護。
三、目前口腔保健資源及相關條件如下:
(一)兒童塗氟:
1、 0-6 歲兒童(每 6 個月 1 次)。
2、未滿 12 歲之具福保資格低收入戶兒童、身心障礙兒童、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 3 個月 1 次)。
3、 112 年 2 月 1 日起攜帶健保卡以及兒童手冊。
4、本市兒童塗氟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幼童口腔塗氟服務(https://p.tainan.gov.tw/UURdW4)。
(二)國小學童窩溝封填:
1、對象: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之兒童,請各國小加強宣導。
2、恆牙第一大臼齒窩溝封填。
3、本市窩溝封填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服務(https://p.tainan.gov.tw/AwZG61)。
(三)牙結石清除(洗牙)服務:
1、政府提供 13 歲以上國人(每半年 1 次),請國、高中學校加強宣導。
2、糖尿病患者及懷孕婦女(每 3 個月 1 次)。
3、提供高風險疾病患者,包含腦血管疾病、洗腎、惡性腫瘤等患者,(每 3 個月 1 次)。
4、 8 大類高風險齲齒患者塗氟,每 3 個月 1 次。
(1)對象:糖尿病、 65 歲以上、中風、帕金森氏症、洗腎、使用雙磷酸鹽類或抗骨鬆單株抗體藥物、癌症、身心障礙(肢體障礙、慢性精神病患者、重要器官失去功能)患者。
(2)本市特殊需求者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身心障礙牙科\身心障礙牙科服務網絡(https://p.tainan.gov.tw/wdBy73)。
四、旨揭相關口腔預防保健服務資源訊息放置路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https://p.tainan.gov.tw//p9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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